未成年犯罪一定就有免死金牌嗎?

台南國中生不治疑遭霸凌餵毒!校園霸凌問題不可忽視,若霸凌加害者仗著自己未成年身份為所欲為,法律就真的不能制裁嗎?

📍12-18歲未成年者若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案件,會依「少年刑事案件」處理!
📍刑法第63條之規定,未滿18歲之犯罪者,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且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,減輕其刑。
📍 當刑期結束後,依刑法86條之規定,因未滿十八歲而減輕其刑者,得於刑之執行完畢後,令其入感化教育處所,施以感化教育。

所以未成年犯罪不代表完全沒事,減刑後一樣是要入監服刑的,也不是網傳的關到18歲就可以出來,就算成年了還是要把刑期服滿!

未成年犯罪前科會被塗銷,也是大眾爭論不休的話題?應該給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嗎?律師是認為應該依個案狀況、感化程度來做評估,在保護未成年及公共安全間取得一個平衡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