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高利貸不一定會構成重利罪!?

重利罪構成要件有兩個!缺一不可
📍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、無經驗或難以求助的處境
📍 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的重利
依刑法第344條之規定:「乘他人急迫、輕率、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雖然依照民法第205條,利息不得超過16%,但是重利罪仍然會依照實際情況判定~

⚠️各位要注意!如果朋友急需用錢時,千萬要注意約定的利息,要是對方自己提出要給高額利息,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,避免被反咬一口。
💫另外,如果是非急需用錢的狀況下,只要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借錢理由並非急用,就算收取高額利息仍然有可能逃過重利罪。
🧑‍⚕️律師提醒:如果真的要用錢請尋找正確管道~不然如果你並非急用金錢又借了高利貸,放高利貸的人可不會因此構成重利罪喔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