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G摯友罵人公審 可以嗎?

在現今社交媒體盛行的時代,許多人習慣透過「限時動態」分享生活點滴,甚至發洩情緒。然而,即使是針對摯友所發布的限時動態,若其中包含侮辱性言論,仍可能觸犯法律,構成公然侮辱罪!
📖 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:「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」
所謂「公然」,是指行為人在不特定或多數人能夠知悉的情況下,對他人進行侮辱。 因此,即使限時動態的觀看對象僅限於摯友,但只要這些摯友人數眾多,或其中包含不特定人士,該行為仍可能被視為「公然」。
🖊️ 近期,憲法法庭在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中,針對公然侮辱罪與言論自由之間的關係進行了討論。 法院認為,對於純粹出於惡意、無正當理由的侮辱性言論,法律仍可予以處罰。
⚠️值得注意的是,雖然限時動態的內容會在24小時後自動消失,但在此期間,觀看者仍可截圖或錄製,保留相關證據。 因此,行為人不應僥倖認為限時動態的短暫性即可免除法律責任
❤️ 在使用社交媒體時,我們應謹慎發言,避免在任何情境下對他人進行侮辱。 即使是在自認為私密的限時動態中,仍需注意言論的適當性,以免觸犯公然侮辱罪,進而承擔法律責任。